诚信315 | 八方锦程职场“打假”案例分享
来源:八方锦程    更新时间:2020-03-13

3.15快到了,今年你关注哪些“打假”行为呢?

 

近几年,通过一年一度的3.15晚会和时不时的网络媒体“打假”曝光,“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已深入人心。

 

在大家维护自身消费权益的同时,也在提醒HR们需要注意职场上求职者的诚信问题,防范招聘过程录用决策错误的风险。

 

企业的招聘录用决策风险很大程度是基于应聘者与企业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在面试过程中,求职者作为掌握自身信息较多的一方,为了获得企业的岗位机会同时出于趋利避害的动机,如果求职者刻意捏造、隐瞒、标榜个人的社会行为、工作背景和能力。那么作为掌握信息较少一方的企业,无法及时准确地了解和识别,就会面临招聘决策错误的风险。

 

企业如果没及时识别与规避,招聘到“假”员工,想要亡羊补牢,就会为时晚矣。

 

 

在3·15到来之时,小八整理了一些通过背调发现让HR们防不胜防的真实“陷阱”,来一场“无诚信 不职场”的“打假”行动,帮助HR们规避职场失信雷区。

 

以下案例来源于八方锦程“失信”案例库。

 

01

工作履历造假

 

打假点:雇佣时间有出入、职位有出入、被动离职、提供的同事职位有出入

 

背调过程中,候选人提供雇佣时间为2018年07月-2019年01月,职位为营销总监,提供的同事李某职位为开发经理。后通过自主寻找了三位证明人,均表示候选人只在公司待了一个多月,职位为副总而不是营销总监,同时表示候选人属于被动离职,被公司主席点名开除,此外,候选人提供同事李某的职位为司机。

 

打假点:有负面评价,且候选人的竞业协议未生效

 

候选人在背调前表示自己雇主一签订了竞业协议,希望第一段雇主的背调延迟开展;后通过联系候选人上一家雇主其上级李某,李某表示候选人的工作业绩水平属于不及格,分配给候选人比较容易的业务候选人也未能达标,并且在岗位长时间未能产生实际效能。另外,李某还表示公司并没有与候选人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打假点:离职时间有1年出入

 

通过系统查询到候选人离职时间有1年(2017-2018)出入,候选人不承认,表示其提供过社保流水截图,仔细核实发现流水并没有包括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在内的个人信息;后通过自主寻找HR证明人,HR回复候选人履职时间有1年出入。

 

打假点:提供虚假工作经历

 

候选人提供第二段雇主的职位为项目总经理,上级为罗某某。通过网络验证,罗某某为该司董事长,后续联系罗某某,其表示自己是候选人的朋友,并不是上级,且候选人也未在公司工作过。后发现候选人曾与该司有过民事诉讼,通过该诉讼的判决书了解到该司曾将一个项目分包给了候选人做,候选人只是该司的承包商。

 

02

学历信息造假

 

打假点:学历造假,伪造硕士学历

 

某候选人提供的最高学历是“广州工商学院的硕士研究生”,专业为“经济学”,学习时间为“2016年09月-2018年07月”,通过学信网系统未查询到候选人相关学历信息,联系了广州工商学院的老师进行核实。学生处老师表示查询不到候选人的学历信息,并告知广州工商学院也只有本科,没有硕士点;经济贸易系系办公室老师表示广州工商学院经济学方向暂未开设硕士点,且通过姓名查询不到候选人信息,后通过邮件发送候选人提供的毕业证书给学校核实,学校回复表示其毕业证书属于伪造。

 

打假点:学习时间、学习形式造假

 

某候选人提供的最高学历是“华中科技大学的本科”,其中,简历提供的学习时间是“2002年09月-2006年07月”;信息表提供的学习时间是“2008年03月-2010年01月”,学历形式为“自学考试”;未提供毕业证书。学习时间有两年以上明显出入。经验证,信息表学习时间属实,且学历形式验证为网络教育。经后续核查,候选人表示当时因校方原因导致学籍被挂,后续再通过了两年时间才重新获得学历。但联系该校档案馆和学籍科等多个职能部门均表示无法核实候选人的此段学习经历。其中继续教育学院老师表示能查到2008年以后的学生数据,但在系统中未找到候选人的相关信息,且该校的网络教育都是3年制,后来才改为2.5年制。

 

03

身份信息造假

 

打假点:为避免竞业禁止限制,一直使用假名

 

某巨头服务平台公司从竞争对手公司挖人,为了避免竞业禁止的限制,员工入职后一直使用假名,同事均不知道其真姓名,且该员工是通过第三方公司签署合同和缴纳社保,该员工离职后无法核实该段工作经历的真实性。

 

04

个人风险查询

 

打假点:参与合同诈骗案,被判合同诈骗罪

 

某金融公司候选人查得高风险记录,候选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了无违法犯罪证明,证明显示20XX年候选人因扰乱学校教学秩序被当场处罚和批评教育,但无犯罪记录;在后续确认中,发现候选人曾参与合同诈骗案获合同诈骗罪。

 

05

商业利益冲突

 

打假点:利用职务之便,在外注册了几家与前雇主公司业务完全一致的公司

 

某候选人在前雇主公司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外注册了几家与前雇主公司业务完全一致的公司,并且还复制公司的运营模式,以及转移公司的客户资源。由于候选人的行为并未给公司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前雇主公司念及候选人创业心切,并没有实际维权。

 

06

信用风险查询

 

打假点:欠款过百万,被9人告上法庭有记录

 

某知名药企一核心技术岗候选人,该候选人在前雇主就职期间分别跟30多位同事借款,金额分别在几万到二三十万之间,而且欠款到期后拒绝还款,在候选人离职后被9个同事分别告上法庭,累计欠款过百万。

 

职场造假方式五花八门。我们在汇编打假案例时,看到的可能只是“冰山一角”,更多造假行为可能因忽视背景调查被隐匿在“冰山之下”,依然在“迷惑”HR的眼睛。

 

招聘难,招对人更难。如果HR没有核查到求职者的“虚假成分”,一旦录用,将可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成本风险、法律风险、职业操守风险、胜任力风险。

 

无论HR开展自主背调还是委托第三方机构,都能帮助企业过滤大部分职场“水分”,提高聘用成功率,降低用人风险,何乐不为呢。

 

-End-

以上案例均为八方锦程自有客户案例,为八方锦程原创,未经许可不可转载,如需分享转发,请联系小八。

×
kefuerweima01